忠诚铸就火焰蓝 平凡岗位续华章——记“全国抗震救灾模范”、招远市消防救援局消防员闫新明
在渤海之滨的烟台招远,消防员闫新明的故事广为流传。从青藏高原抗震救灾一线的英勇战士,到消防基层岗位的“蓝焰匠人”,他深藏“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的荣誉十余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的忠诚本色,彰显了“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优良作风。
一、忠诚为魂,信念坚定坚守初心
作为一名老党员,闫新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无论在部队还是消防救援队伍,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常说:“作为一名党员,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牢记第一身份是为党工作,第一职责是为民服务。”
2018年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后,他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作为行动指南,把军队铸就的绝对忠诚融入消防救援事业。面对身份转变,他初心不改,将荣誉化为动力,在一次次灭火救援中冲锋在前,筑牢了坚不可摧的生命防线。
二、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彰显本色
闫新明的人生履历中,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辉煌过往。2010年青海玉树发生7.1级强震,时任玉树县人武部士官的他,带伤强忍剧痛,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开展救援。在余震不断、高原缺氧的极端环境下,他徒手刨挖废墟,救出5名被埋群众,并牵头搭建起震后首个避难所。因其在抗震救灾中的突出贡献,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
这段英雄经历却被他深藏心底。2014年退伍返乡,2018年加入消防队伍后,他从未主动提及,甚至朝夕相处的同事和已上高中的儿子都对此一无所知。当他藏在普通塑料袋里的荣誉证书被偶然发现时,他淡然说道:“我只是做了一名党员、一名军人应该做的事,更重要的是做好当下的工作。”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他严于律己、热心奉献。作为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典型”,他宣传政策、联络战友,是大家信赖的“热心人”;作为招远市第十六中学“国防教育校外辅导员”,他定期为青少年讲授爱国主义教育课,厚植家国情怀;作为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城蓝焰英雄事迹宣讲团”成员,他用朴实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向年轻消防员讲述玉树救援经历,淬炼队伍血性胆气。
三、担当实干,平凡岗位创造佳绩
2018年,39岁的闫新明成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金轮路消防救援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他深知车辆装备是灭火救援的“利器”,为了确保车辆时刻处于最佳战备状态,他首创车辆“健康档案”,将中医“望、闻、问、切”运用于车辆保养,成为指战员口中的“蓝焰匠人”。任职八年来,累计排查车辆器材安全隐患20余处,排除故障30多起,为大队节省维修费用5万余元,保障执勤车辆零故障出警。2022年,他被评为“红旗车驾驶员”;2025年被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评为第一届“烟台消防英雄榜”榜样人物;2026年荣获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个人嘉奖。
入队8年来,他先后参加1200余场灭火救援战斗。无论面对烈火还是洪水,他始终冲锋一线,营救群众50多名,保护财产价值上千万元。他将玉树抗震救灾中锤炼出的英勇无畏和严谨细致作风,融入到每一次救援任务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铮铮誓言。
四、标杆引领,精神传承绽放光芒
从抗震英雄到普通消防员的身份转变,从荣誉加身到深藏功名的淡泊心态,从抢救生命到守护安全再到传播精神的职责延伸,他的经历生动体现了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奉献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军队优良作风的鲜活教材。
他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传承精神、培育新人的责任。通过担任“微典型”“校外辅导员”和宣讲团成员,他将沉默坚守化为生动讲述,用朴实的语言分享亲身经历,让英勇精神可感可触,起到了“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效应。他的事迹先后被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多次报道,不仅激励着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更有效激发了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更多人见贤思齐,在各自领域奋发有为。
从“松枝绿”到“火焰蓝”,从抗震救灾前线到消防救援一线,闫新明始终以忠诚为舵、奉献为帆,用最朴实的行动续写着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崭新篇章。他的精神如同星火,正激励着更多人在平凡岗位上坚守初心、默默奉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